中标公告
常州泰硕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智能特种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一期)
发布时间:2025-11-25
发布时间
2025-11-25
采购方式
—
所在地区
江苏
标的物
—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答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第二章第八条之规定“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士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后,及时在其官方网站或者其他公众知悉的网站公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公示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对于公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和意见,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给予处理或者回应。现常州***有限公司智能特种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成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公示期自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20日,联系人及**:余荣林139****9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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