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衢州市衢江农投所有的鹤出FRv4.2.0大田农业变形机器人5台三年租赁权
发布时间:2025-11-25
发布时间
2025-11-25
采购方式
—
所在地区
浙江
标的物
—
预算金额
55.00万元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衢***有限公司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出租机械设备基本情况 | 所在地 |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 | ||
| 名称 | 鹤出FRv4.2.0大田农业变形机器人 | 所在地 |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 | |
| 规格型号 | 数量 | 5.0000 | ||
| 计量单位 | 台 | 成新率 | ||
| 标的状态 | 空置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其他重要需披露的事项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衢州市衢***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毛先生 |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0570-****0546 | |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号 |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55.00 万元(首年) |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首年租金55万元,租金不上涨。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出租用途 | 仅可用于约定地块的指定作物耕种,禁止超出坡度、土壤条件等设备额定参数作业,不得用于非农业用途 |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2万元。 2、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3.该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15个自然日内,因承租方未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4.承租方应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向出租方指定账户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待租赁到期,在出租方进行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承租方租用的设备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转借、转租,严禁抵押、质押、投资、赠与等行为,。 5.意向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该标的的新旧程度、质量状况和存在相关风险,各意向方必须作实地了解查看,认真审看标的物。 6.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7.如设备属于非承租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无法投入正常生产时,承租方及时通知出租方,由出租方安排人员进行维修。 8.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应做好出租标的的日常维修、保养等,保持出租标的完好及可使用状态,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如需在承租方租赁期间对设备进行正常保养维护的,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出租方,保养维护周期不计入承租方的租赁时间。承租方租赁期间应配合出租方的设备保养,逾期或超出保养期限,设备出现因未保养产生的一切后果含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9.设备发生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及有关部门,设备修理由出租方安排修理地点,承租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 10.本项目涉及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11.设备仅可用于约定地块的指定作物耕种,禁止超出坡度、土壤条件等设备额定参数作业,不得用于非农业用途。具体耕种地块、作业内容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生产。 其他未尽事项详见《租赁合同(模板)》,意向方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时视为对标的现状、《租赁合同(模板)》等公示材料及内容充分了解、无异议,意向方被确立为中标人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情况、公示内容为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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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期 | 3年 |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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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2.00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浙交所在项目成交后 将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账户(不计息),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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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7个周期。 |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延牌规则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延期7个周期。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租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
| 项目附件 | 实地勘察证明.docx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 4.特别事项约定2025.docx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翁先生 | 电话 | 0570-****1705 |
| 传真 | 邮箱 | |||
| 地址 | 衢州市***室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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